1.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价格评估)、转让、租赁、收回、收购储备、作价人股、清产核资等提供地价参考;
2.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征收补偿、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人股和转让等提供地价参考;
3.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提供地价参考;
4.为企业设立、重组、改制、上市、增资扩股、产权交易、资产置换、合并,分立、破产、关闭、清算等经济活动提供地价参考;
5.确定和更新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6.实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7.对农用地进行分等定级;
8.确定农用地综合区片价;
9.为土地增值税等有关不动产税费征收提供地价参考;
10.为司法鉴定提供地价参考。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