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执业注册会计师转所等相关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为做好201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及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1月至3月期间暂停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等相关业务。请需要办理转所、注销注册等业务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
二、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申报注册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请需要新报注册的相关事务所务必在此时间前完成网上申请,并前往协会注册部上报纸质申请材料。2015年1月至3月期间可正常申报注册材料,批准注册时间为年检结束后。
三、请各事务所认真核对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两个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做好年检及综合评价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