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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命题角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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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命题角度(1):一般程序。①申请的方式必须书面。②补正材料的通知期限、次数以及未通知、逾期通知的后果。③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凭证。④实质审查的人数。⑤跨级审核中下级的审核期限、只需一份申请材料、下级不审核或不报上级的应当告下级。⑥涉及重大利益,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⑦决定10日内书面送达,准予的许可决定应当公开、拒绝的许可决定不得公开。⑧效力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全国有效;地方性立法设定的辖区内有效。⑨延续申请期限,期限届满30日前;行政机关处理期限,期限届满前;逾期后果,视为准予延期。⑩有数量限制的许可,应当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命题角度(2):听证。行政法中有4种听证:行政立法听证、许可听证、处罚听证和复议听证。区别在于:①启动方式:依职权的是行政立法听证;依申请的是处罚听证;既依职权又依申请的是许可听证和复议听证。②听证必须:“应当”听证的是许可和处罚,只要符合条件,当事人申请听证,就必须举行听证。“可以”是行政立法听证和复议听证,其中涉及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立法也是必须听证。③案卷排他原则:只有许可听证适用,其他不适用该原则。许可听证和处罚听证的比较,首先,区别:①条件不同:许可听证有两个条件:法定或关系到公共利益时应当听证,涉及他人重点利益时应当通知申请听证权;处罚听证的三个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不是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治安处罚是2000元)罚款。②期限不同:许可听证的申请期限是5日、处罚听证是3日;许可听证要求接到申请后20日内组织、处罚听证没有该要求;当然两个听证都要求7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③处罚听证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许可没有规定。其次,相同之处:①公开听证;②回避(都分为程序回避、实体回避);③免费。

  命题角度(3):特许。重点掌握:①特许的实施方式: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②特许的信赖利益补偿:行政许可补偿诉讼中对于特许的补偿数额是以实际投入为标准,而其他行政许可种类是以实际损失为标准,实践中实际损失会比实际投入更多。


来源:考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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