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亲历过这样一个场合,非常有趣。某地图书馆启用,办了个小仪式,邀请了一位祖籍当地、已退休的官员出席。仪式前,一干人等在贵宾室闲谈等候。因互不相识,某地方领导向在场嘉宾介绍该官员:“这位便是鼎鼎有名的X主任,学问大,书法也写得非常好。”说罢,在座人员微笑致意,没了下文。再观这位前×主任,似有意犹未尽之意。按照他的逻辑,大概此时应有人讨论书法之事,以便为其“讲话”做铺垫。见没人与他讨要墨宝,他干脆来个毛遂自荐,正襟危坐、拿腔拿调地说道:“家乡图书馆开馆,是一件大喜事,一件文化盛事。我特地写了幅书法作品,送给你们。”前×主任往后说了什么,笔者忘却了。只记得当他在启用仪式现场向众人展示墨宝时,某位喜欢书法的图书馆员私下一句“写得一般啊”,让周围人会心一笑。
书法是书写的艺术,写得好不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但笔者认为,既然称得上书法,势必要具有一定美感,这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如今生活水平好了,不少人闲暇无事会燃香品茗、挥毫泼墨,多数当做一个小爱好,怡情、磨性,何乐不为?书法爱好者中有群众也有官员。试想一下,如果前×主任的作品由一位普通人写出来,还能不能在图书馆启用仪式上被展示出来,继而上报纸上电视?大概没可能。在文首情境下,决定这件作品出现的关键因素,是它的作者而非它的艺术水准。换言之,即使书法写得再有水平,你本身“一文不名”,似乎你的作品也就受到了“牵连”,同样变得“一文不名”。
去年以来,反腐飓风吹到了“官帽”横飞的书画圈,露出了书画界黑幕的冰山一角。前不久,河南省委原常委、郑州市委原书记王有杰的作品从“在位每平尺上千元”到“落马后每平尺30元没人买”的新闻,更是贻笑大方。狱中的王有杰是否在仰天长叹“人心不古”?实则完全没有必要。邪风刮久了,人们似乎就习惯了。就像之前的书画圈,一个书协正副主席几十人,几乎可组成一个“加强排”。同时,有些官员染指书画协会,除沽名钓誉外,也为“拍卖炒作行贿”“击鼓传花行贿”打开了方便之门。
官员爱好书法无可厚非,不过切记要低调一点,这是由其本身的地位、身份决定的。
不低调的“官帽”书法爱好者,出丑都是自找的。有些官员不知“楷行草篆隶”为何物,练了几天书法,出去调研动辄喜欢“题两笔”。下级部门“高度重视”,将领导作品“裱起来”“挂起来”“刻上去”,回头赶上运气不好,领导被“双规”,又匆忙“撤下来”“藏起来”“抹平去”。
笔者不懂书法,对“苏黄米蔡”研究不多。但尽人皆知的道理是,“苏黄米蔡”得以流芳千古,是在书法艺术上倾注了大量心血,取得了杰出成就。如今国家大力提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书法艺术也是其中一项。官员爱好书法是好事,但借书法之名行敛财之实或凭职务身份欺世盗名就显得有点儿不厚道,敛财甚者构成犯罪的还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