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想办理这个资质缺少人员职称的请联系,我这边专业提供,按要求符合标准。电联17725736875(微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省环保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2012〕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行业的管理,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市场,推动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承担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业务的能力。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以下简称“能力评价”),是指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需求,对我省从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及范围等进行评价。
第三条 评价范围为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第四条 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类别范围包括:1环保规划与政策研究、2环保规范与标准制定、3生态环境调查与统计、4场地调查、5环境影响评价、6环保管家服务、7清洁生产审核、8项目竣工环保验收、9环境应急预案与风险评估、10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一企一方案、11排污与环保税申报、12排污许可证办理、13环保技术评估与论证、14项目分析与可行性研究、15环境损害评估与鉴定、16环境信息系统设计开发与管理、17环保资金申请与验收、18节能技术咨询、19碳核查、20其他环保咨询等二十个类别。
第五条 能力评价是针对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省环保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开展的、立足于行业自律的自愿性的第三方评价活动,是按照规定的指标和程序,对相关会员单位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 能力评价不作为任何市场准入条件,能力评价不收取评价费用,能力评价由会员单位自愿选择是否申报。
第七条 能力评价分为甲级、乙级和临时三种等级。
第八条 能力评价将根据申请单位近3年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业绩完成情况认定其“服务优势类别”,详见项目业绩表(附件3)相关说明。
第二章 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第九条 申请能力评价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 为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具备承担与评价等级相适应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五)具有健全的公司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方面管理制度。
第十条 申请能力评价“甲级”等级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具备不少于15名初级(或相当于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三)独立承担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数量和合同金额达到业绩表(附件3)的相关要求;
(四)具有较强的自主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获得不少于3项环保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2项县市级以上的奖项。
第十一条 申请能力评价“乙级”等级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具备不少于8名初级(或相当于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三)独立承担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数量和合同金额须达到业绩表(附件3)的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 申请能力评价“临时”等级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具备不少于4名初级(或相当于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想办理这个资质缺少人员职称的请联系,我这边专业提供,按要求符合标准。电联17725736875(微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