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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失爱妻,谁能帮我讨回公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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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和妻子结婚很多年了。两口子的生活虽然过得平平淡淡,但也幸福。两人相互扶持,一起走过风风雨雨。本以为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是,谁料想到上天竟然给他们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

  10年的5月份,张先生的妻子发现一只眼睛红肿,以为是个小事情就没怎么在意。可是几天过去后,张先生发现妻子的眼睛依旧红肿,没有好转,于是就和妻子一道其镇医院就诊眼科。谁知道,夫妻俩碰见了一个“水货”医生。值班医生草率的看看了张先生妻子的眼睛,就错误的诊断为虹膜炎,当天还给其妻子开了盐水,配了消炎药,滴眼液等等。张先生的妻子遵循医生配的药物服用和输液后,眼睛红肿的症状并没有消失。四天后,张先生突然从睡梦中惊醒,发现睡在旁边的妻子全身抽搐,张先生马上呼唤救命,对其进行呼喊,可是妻子的早已神志不清。邻居们手忙脚乱的帮助张先生将妻子送往医院救治。随后经医生抢救无效后,与凌晨死亡。

  张先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自己的妻子明明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就这么没了呢?张先生想到是不是自己的妻子眼睛红肿导致的?张先生认为是医生对病情的诊断错误,导致真正隐藏的疾病没有被及时发现和治疗,进而使爱人的病情恶化,最终造成死亡。张先生找到律师来帮助自己的妻子讨个说法。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王建宏律师认为遇到该类医疗纠纷要保持冷静,首先封存医院病例,保留重要的证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需要结合病例材料进行细致分析,并申请鉴定。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患者可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王律师建议,如果不幸发生医疗纠纷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尽可能选择专业的医疗律师帮助解决,避免将问题复杂化增加后期维权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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