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评网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事实婚姻的认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复制链接]

1#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想成为合法的夫妻,就需要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而在现实生活中,男女需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形成了事实的婚姻关系,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要注意什么问题?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尤其关键的是,事实婚姻的男女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婚姻按照以下方法认定:
  1、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或违背结婚禁止条件的结婚,不承认其效力,按无效婚姻处理。
  2、一切事实婚姻,不论是形式要件还是实质要件欠缺,都按婚姻处理。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尤其关键的是,事实婚姻的男女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婚姻按照以下方法认定:
  1、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或违背结婚禁止条件的结婚,不承认其效力,按无效婚姻处理。
  2、一切事实婚姻,不论是形式要件还是实质要件欠缺,都按婚姻处理。
  3、登记结婚,领取结婚,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标志,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二、新婚姻法关于事实婚姻的定义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三、事实婚姻的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事实婚姻的认定要注意哪些问题”问题进行的解答,认定事实婚姻关系时,需要注意双方没有没有构成重婚,有没有违背结婚的法定条件等问题。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