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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手查走私冷冻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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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称,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并表示将追查走私入境冷冻肉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
  销售来源不明冻肉月底前要主动报告
  该通告称,今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冷冻肉品走私专项行动,打掉了多个走私团伙。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
  据悉,海关总署、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对走私冷冻肉品犯罪行为的调查,全力追查走私入境冷冻肉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包括幕后指使人、承运企业和相关人员、承储冷库经营企业和相关人员以及采购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肉品流向餐桌。
  此外,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所有冷冻仓库、肉食品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企业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承储、购买、销售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2014年以来凡承储、购买、销售过来源不明冷冻肉品的生产经营者,要于7月底前向所在省级或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报告。企业报告的情况,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13省份排查冷库篡改记录将严惩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
  通告称,凡发现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的,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的,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通报所在地海关、公安部门。排查情况要于8月10日前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地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对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的责任,日常检查频次、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通告还表示,媒体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监管部门支持媒体监督。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事件要切实做到真实、公正。
  数说
  今年4月南宁市打私办组织商务、工商、食药等多部门,对南宁市市场冷库中的走私冻品进行专项查处,此次行动共查处走私冻品700吨左右,其中一些冻品从外包装数字标识和变质情况来看,储存时间起码有三年以上。
  7月8日,中越边境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集中销毁查获的670余吨牛肉、鸡爪等走私冻品。这些“冻肉”从越南走私入境,原产地不明,抽查的样品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经过任何检验检疫,查获后经检验冰冻时间最长的已达数年,有的已变质发臭。
  回应
  新华社记者发长文回应“僵尸肉假新闻”事件
  采访耗时一周,两度核实信息
  针对近日关于“僵尸肉”报道的争议,昨日凌晨2点17分,新华社湖南分社记者李丹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发布长微博,就报道是否属实、“僵尸肉”是否存在等问题做出回应。
  李丹认为,质疑者洪广玉不经深入调查就判断新华社报道是“假新闻”有失轻率。她解释,自己采访耗时一周,采访了海关缉私局、公安等权威部门,面对面采访多位当事人,为确保稿件真实客观专业,初稿完成后还请相关部门对核心事实进行过两次确认。出于采访对象的要求和对消息来源的保护,新华社没有在文章中点出采访对象具体人名。
  文章称“僵尸肉”确实存在。李丹认为,“僵尸肉”是老百姓对过期变质冻肉的形象说法,不仅仅是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过期几年的冷冻肉品也可以算在内。在7月8日,云南省红河自治州河口县就查获了一批走私冻品,冰冻时间最长的已达数年,有的已变质发臭。文章列举海关总署数据,称截至今年6月23日全国海关共立案侦办冻品走私犯罪案件141起,查证走私冻品42万吨。
  李丹称自己于10日电话回访了洪广玉文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并称洪广玉在质疑文章中选择性地忽略了一些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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