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最新通知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取消后,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
>>查看详情 官方通知 1、8月12日,国务院通知国发〔2014〕27号《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查看详情 2、8月13日,人社部发布(人社部函〔2014〕14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将取消的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查看详情 专家政策解读: 据专家解读,此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范畴是国务院部门设置,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旨在降低所涉行业就业、创业的门槛,从而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之前获取的资格证书不再发挥职业绝对“敲门砖”的功能,“但仍是你在该领域所具备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如果是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行业分析: 【选自京华时报】本次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涉及国际商务、质量、
税务、资产评估、土地登记、矿业权评估、品牌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同时,国务院决定取消各地区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
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
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涉及领域多、受益面大,有利于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
图解: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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