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通过提问大致可推断,此案例出现在企业整体价值(或股权价值)评估项目中。ca6.8.dns222.netm+n$[m2D+o
因此,被评估设备为持续使用状态。
进一步判断,价值类型为持续使用价值而非变现价值,因此,方法2在价值类型上不可取,仅可做为持续使用价值是否合理的判断依据之一(而不是全部依据)。
再说方法3:这种方法的应用前提是设备为生产线或大型设备,有财务数据或管理数据,支持评估师能够对其未来现金流入进行独立分析、测算。一般情况下,这种方法的应用条件并不具备,这要看企业成本核算的基础是否好。ca6.8.dns222.net:K3qJSx|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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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用的方法仍旧是方法1,这里基于本案例的条件做个详细分析:ca6.8.dns222.netRE9xWJ#O
1、正常情况下,如果理论成新率和勘查成新率都是30%,那么按照公式算出来的结果必定大于或等于二手价。按照本例子中陈述的情况,分析得到的结论就是:ca6.8.dns222.netX/vYwh
(1)重置全价可能有误;
或(2)勘查成新率可能有误;4Z*TwlzM`%[
或(3)经济耐用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有误。
三者必居其一!
2、前述1里说的是”正常情况下“。那么什么时候是”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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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设备为生产线,但该生产线的配置结构不合理。生产线的各个组成部分可以按照单体独立采购或销售。评估时,生产线整体报价没找到,但是有类似功能的替代生产线的整体报价。使用替代产品的价格做为生产线报价测算重置全价,实际比现有生产线各个独立组成部分单独采购的价格会低。二手设备收购商之所以肯出高价收购设备,其目的在于将其解体后按组成部分分别销售。
这种情况下,按照整体更新重置的方式作价,原有设备实际存在非实体性贬值。如果设备一定强调持续使用,股权卖出方必须承认这种贬值的存在。他其实可以选择将旧设备解体出售。
也有可能是,废旧物资收购方认为自己有更好的利用设备的方式,隐含着就是,现有用户及设备原生产厂家对设备的功能认识不够,这种情况下原所有者最佳的处置方式也是把这设备卖给愿意出高价收购的人。T_,R2\fw
(2)有可能,设备是一套生产线,其中有组合、规划、设计的技术成份在里面,评估的时候按照单体价直接加总,存在低估生产线重置全价的风险。ca6.8.dns222.netP E6h)V#w.P7w0db
(3)设备为文物,有收藏价值。
这种情况下,设备的价值不在于它的”使用“,它不应再存在于生产车间之中。
3、如果本案例是真实发生的,评估师如何处理?
(1)检查重置价、勘查成新率及理论成新率,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算错。ca6.8.dns222.netgxkZ)B
要看重置全价是否取的是与原设备相同设备的新设备的出厂价。如果重置全价是用拍脑袋调的或者是按照几年前的合同做的,那就要好好重新询价了。
要看勘查成新率是不是认真做出来的。很多人图省事,直接把勘查成新率做成和年限法成新率一个样,也不管这设备最近是不是大修过,也不管设备是不是保养得好,也不管设备是不是利用不足磨损少,一律就是按照年限法成新率倒推勘查成新率。——这实际是在和自己找别扭,等着让别人说你没看现场!5Vt7u0s$s
要看年限法成新率里的经济耐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是否合理。这个事情,不要简单拍脑袋或光是查手册。企业的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其实很有发言权,他们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故意做假(做假的多是中层以上,底层的技术人员领导不信任,未必会把做假的任务交给他们)。多问问,比自己查手册有用。你不能因为手册上说用10年,人家也就一定只能用10年,要是人家买了就没用过呢?就算有自然老化,好歹也能再多挺两年吧?3?x#FIejiq3bY: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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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所有检查工作都做过了,没找出问题来。那只能说明以评估师的能力无法发现设备中存在的价值。那倒不如直接建议原产权所有者将设备直接卖掉,不带入新企业里面。.w$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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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