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提高全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缩小市与县、县与县之间执法水平的差距,全面促进全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市将于8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交叉执法工作,并将分自查自纠、检查处理和交叉执法三个阶段进行。
在检查处理阶段,市局和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局分别检查并处理问题:处理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对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所有问题,要指导和帮助其改正到位;对于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且无法改正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企业和项目进行检查。市局对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项目、房地产经纪机构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今年未全面检查过的项目和有信访投诉的项目,以及房地产估价机构要全面检查;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局可视情况决定对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和项目采取抽查或全面检查的方式,检查处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和汇总表上报赣州市房地产执法稽查支队。
在交叉执法阶段:由每县(市、区)选派1名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另2个县(市、区)的执法检查,每组由市房地产执法稽查支队和县(市、区)执法人员组成。检查某县(市、区)的具体时间、人员另行通知。全面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比例抽查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其中企业和项目少的县(市、区),抽查各类企业分别不少于3个,抽查发现共性问题的,将视情况扩大检查面;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来源:搜狐焦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