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1.资产占有者概况
Q港务局是交通部省属企业,其所属A、B码头是国家重点工程。新建9个泊位,新增吞吐能力525万吨。A、B码头于2000年建成并通过国家级验收。2006年2月10日,Q港务局(合资公司甲方)以A、B码头的部分岸线使用权折价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1%;香港Y公司(合资公司乙方)以美元现汇方式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9%;合资成立“中外合资QY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QY公司),合资合同条款同时规定:Q港务局可将出资岸线的18台集装箱专用设备转让给QY公司,QY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营业。
2.评估目的与评估范围
根据合资有关条款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Q港务局与QY公司就集装箱专用设备的转让问题进行了协商:9港务局出资岸线内的27台集装箱专用设备由QY公司一次性购入,交割时间为QY公司注册登记日。为转让作价目的,Q港务局特委托了T评估事务所对拟转让的27台集装箱专用设备进行评估。
3.纠纷的由来
经评估,27台集装箱专用设备评估总值为人民币6000万元。对此结果,香港Y公司提出异议。香港Y公司认为:2005年10月在对组建合资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暂估27台集装箱专用设备的价值为人民币2850万元,并且这一结果已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应该视同为已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必要程序而确定的设备价值。香港Y公司提出同意Q港务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示的价格,由QY公司以美元现汇资金,按合同约定向Q港务局购买27台集装箱专用设备。香港Y公司认为:QY公司没有义务按照Q港务局事后确定的条件和价格购买。现9Y公司投资人之一的Q港务局(甲方),在QY公司成立后单方委托评估所得价值,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数值高出很多,并要求合资QY公司购买,超过合资QY公司的承受能力。香港Y公司认为自己作为QY公司的投资乙方,以美元现汇方式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9%,QY公司的投资甲方以高估的设备出让给QY公司,实际上是将甲方Q港务局的负担转嫁给乙方香港Y公司。乙方认为甲方作为投资人之一的这种做法不但不符合中国**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同时也违反了合同义务和法律要求的公平原则。香港Y公司提出对27台集装箱设备重新评估,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仲裁。
(二)评估过程及结果
1.评估基准日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确定200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2.设备状况
Q港务局的集装箱装卸桥、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分别为2002年和2004年从日本引进的退役二手设备,该两台设备于20世纪80年代制造,使用年限较长。目前使用频率较低,减速箱机油清澈,齿面无磨损,钢丝绳状况符合安全要求,各机构运转参数满足原设计要求,电气绝缘满足要求;各接线盒帘封严,内部端子连接紧而无锈,各电器触点无磨损;点击整流子光滑,电机运转平稳。只是吊具的限位开关接触不良,易影响起升信号,但更换全套吊具的限位开关费用不足千元。另外1号桥吊在2004年被上海一艘煤船将行走部分撞毁,由于得到上海港机厂的及时修复,各方面状况恢复良好。为解决B码头集装箱堆场装卸设备与前沿装卸能力不配套的问题,Q港务局于2004年再次从日本引进39吨/23米二手轮船式龙门吊6台。但因为货源不足,该6台设备到港以来,未经正式启用,除正常自然腐蚀外,无任何其他损伤。集装箱提运车、叉车的运行情况较好,利用率、故障率均较低,并有部分已封存。集装箱拖挂车为近两三年购进,行驶公里数较少,技术状况很好。
3.评估依据
(1)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范围清单;
(2)进口合同、设备**;
(3)技术档案资料;
(4)有关的价格资料;
(5)现场勘察及座谈记录;
(6)有关政策法律。
4.评估程序
(1)全面听取委托方的情况介绍;
(2)对设备型号、有效地点进行清点、核实、拍照取证;
(3)细致查对每台设备的制造厂商、购置时间、运行时间(里程)、账面原值、净值、法定使用年限等历史情况和数据;
(4)调整每台设备的技术性能、机械作业量、完好率、利用率、故障率,检查其使用保养状况,检查、测定有形磨损程度;
(5)实地与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充分了解设备的当前状况,综合考虑后,确定成新率;
(6)调查与该18台设备相同或类似规格型号产品,在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
(7)调查国家对进口设备的有关政策及项目背景;(8)整理、分析全部所得资料,选定评估方法和计算公式,求评估值;
(9)进行分类汇总,写评估报告。
5.评定估算
选用重置成本进行评估:
(1)重置成本的确定。
http://www.imcpv.com/ ①了解集装箱装卸桥和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原进口渠道,日本某物产株式会社驻京办事处,各大港口以购进的相同或类似型号、相近生产年代及技术状况的二手装卸设备的价格资料,综合考虑关税、增值税、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因素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成本=到岸价+关税-增值税
到岸价是以Q港为目的港的CIF价,包括运输费、安装费和调试费。关税税率取20%,增值税税率取17%。
②集装箱提运车、拖挂车和叉车的重置全价,是通过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Q市分公司、Q市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和市场调查,了解有关设备价格而获得。
(2)成新率的确定。根据对设备的考察和现场记录,通过对设备技术状况的分析,并经专家鉴定,确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行驶公里)。并根据已使用年限(行驶公里),计算成新率。
成新率=
| 尚可使用年限
| × 100%
|
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
或
成新率=
| 尚可行驶公里
| × 100%
|
已行驶公里+尚可行驶公里
|
对于经过大修的设备,再乘以0.8系数予以调整。对二手设备,设购人时的成新率为100%。
(3)功能性贬值。
①两台25吨大叉车均为1993年以后从日本引进的全新设备,通过对照对比同吨位新设备的各项技术、经济参数(发动机型号、功率、叉距、提升高度),综合确定功能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率定为15%。
②对进口二手设备,因其现售价中已包含功能性贬值因素,故不重复考虑。
③其他设备购进时间短,技术较为先进,因此不考虑功能性贬值问题。
6.评估结果被评估的27台集装箱装卸设备的评估结果为:账面净值1395万元,评估值6000万元,增值率330%。
案例二
K厂拟将锻压车间的一台设备转让,现委托某评估机构对该设备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8月31日。评估人员根据掌握的资料,经调查分析后,决定采用成本法评估。
设备名称:双盘摩擦压力机规格
型号:J53—300
制造厂家:B机械厂
启用日期:2002年8月
账面原值:192000元
账面净值:112000元
(一)概况介绍
1.用途及特点该设备是普通多用途锻压设备,用于K厂(被评估设备所属厂家)锻压车间手术器械成型模锻、挤压、精压、切边、弯曲、校正等作业。该设备结构紧凑、动力大、刚性强、精度高、万能性强、采用液压操纵装置,可进行单次打击和连续自动打击。
2.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
(1)结构主要包括:机架、滑块、飞轮与主轴(其上安装两个大摩擦轮)四个部分;液压操纵、刹紧、退料及缓冲四个装置;还有电器设备(主机电和油泵电机)。
(2)主要技术参数:
公称压力:3000kN
打击能量:2000kJ
最大行程:400mm
最小封闭高度:不得小于300mm
液压系统工作油压:2~3MPa
(二)估算重置价值
1.估算购置价格
经向原制造厂家——B机械厂询价得知,相同规格型号的J53—300型双盘摩擦压力机报价(2007年8月31日,即评估基准日)为人民币200000元。
2.估算重置价值
(1)购置价格=200000元
(2)运杂费=购置价格×运杂费率=200000×5%=10000(元)
(3)基础费=购置价格×基础费率=200000X5%=10000(元)
(4)安装调试费:根据生产厂家承诺该项费用免收
(5)资金成本:因该机可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故资金成本不计重置成本=购置价格+运杂费+基础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200000+10000+10000+0+0=220000(元)
(三)确定综合成新率
1.确定经7项调整因素修正使用年限法的成新率
(1)根据《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1999年第一期刊出的《机器设备参考寿命年限专栏》,取锻压设备规定使用(经济)年限为17年。
(2)确定已使用(实际)年限为5年(启用13期2002年8月~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
(3)确定7项调整因素综合修正系数a=0.99。
①制造质量a1-1.10(A机械厂制造,质量优良);
②利用程度a2-1.00(2班/日作业,利用程度正常);
③维护保养a3-1.00(正常);
④修理改造a4-1.00(无修理改造);
⑤故障情况a5-1.00(无故障);
⑥运行状态a6-1.00(正常);
⑦工作环境a7-0.09(高温、灰尘、振动).
(4)确定已使用(经济)年限为5.05(5÷0.99)年。
(5)确定尚可使用(经济)年限为11.95(17-5.05)年。
(6)确定经7项调整因素修正使用年限法的实际成新率:
实际成新率=尚可使用(经济)年限/规定使用(经济)年限×100%
=11.95/17X100%=70%(取整)
2.确定现场勘查综合技术鉴定成新率
经现场观测技术鉴定,其成新率为75%。
3.确定综合成新率
http://www.imcpv.com/ 综合成新率=7项调整因素系数修正使用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查技术鉴定成新率×60%=70%x40%+75%×60%=73%
(四)确定评估价值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220000×73%=160600(元)
案例分析
1.该案例在估算购置价格时采用了市场询价法。对于市场上有销售定价的设备,可以采用询价法估算其购置价格。在具体询价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1)必须是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2)必须采用具有权威性的、贸易量大的贸易单位的价格;
(3)尽可能向原设备制造厂家询价。结合实际情况,该案例就是向原设备制造厂家——A机械厂询价的,所以被估设备的购置价格合理性较高。
2.被估设备属于国产机器设备,其重置价值通常由购置价格、运杂费、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和资金成本五项构成。运杂费是从生产厂家到安装使用地点所发生的装卸、运输、采购、保管、保险及其他有关的费用。它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根据设备的生产地点、使用地点以及重量、体积、运输方式,根据铁路、公路、船运、航空等部门的运输计费标准计算;二是按设备价格的一定比例作为设备的运杂费率,以此来计算设备的运杂费。该案例采用的是后一种方法。对于运杂费率的确定,国家有专门的机械行业运杂费率表。具体的运杂费率由评估师结合费率表和距离(从生产厂家到安装使用地点)、设备的尺寸、重量及相关因素确定。设备的基础是为安装设备而建造的特殊构筑物。设备的基础费是指建造设备基础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全部取费。可以按照设备价格的一定比例作为设备的基础费率,以此来计算设备的基础费。通常设备的基础费率按设备所在行业颁布的概算指标中规定的标准取值。安装调试费是指设备在安装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全部取费。它可以按设备购置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这个比例通常可以按所在行业概算指标中规定的设备安装费率来确定。在该案例中,根据厂商的承诺,安装被估设备免收安装调试费,即该项费用由设备生产厂家承担,使用者需负担的安装调试费为o。
3.成新率是表示设备新旧程度的比率。估测机器设备的成新率通常有三种方法:使用年限法、观测分析法和修复费用法。其中,技术鉴定法是观测分析法中较为科学的具体方法,主要是根据机器设备的内在技术状态来确定成新率,这比用看外观和访问用户得出的资料来确定成新率更加可靠和准确。该案例是先使用年限法和技术鉴定法分别得出被评估设备的成新率,再加权平均得出综合成新率。尽管这种加权平均方法的使用、具体权重的确定可能缺乏牢靠的科学依据,但这种方法的使用却可以降低成新率出现大的偏差的概率。此外,在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过程中,结合被评估机器设备的特点和具体使用情况,对实际使用年限做出相应的调整是必要的。
来源:评估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