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价格协会《关于认真做好价格鉴证师执业注册(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价协字[2010]34号)及山东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认综发{2009}1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省2014年度上半年价格鉴证师注册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共对全省725名价格鉴证师注册材料进行了审核、上报并完成了注册,其中:初次注册登记47人、变更52人、再次注册登记626人,现注册证书已全部下发。各市绝大多数价格认证中心均能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汇总上报注册材料,但在审核上报的过程中也暴露不少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存在的问题重申如下,以期引起重视。
一、上报材料存在的问题。
在审核上报材料的过程中,材料不完整或填写不当的问题时有发生,由此延误了注册的时间。如注册单位的名称应当为价格评估类中介机构和各级价格认证机构,不应当为“物价局”或“发改委”等行政机关;变更注册“执业”单位应填写变更后准备执业的单位名称,不是填变更前所执业的单位名称,同时填写变更前和变更后的执业单位名称应当同所加盖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另外,缺少继续教育证明也是影响再注册的因素之一,平时应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明资料。
二、上报时间存在的问题。
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要求,价格鉴证师执业注册(再注册)每年分两批集中办理注册手续,省中心在每年的4月和10月集中受理各市汇总上报的价格鉴证师注册材料。但在各地上报的过程中,个别单位报送不集中和上报滞后的问题经常发生,进而影响到我省整体的价格鉴证师注册上报工作。因此各有关单位和初审单位要及时按规定时间集中上报,以免影响全省集中上报时间。
三、其他有关问题。
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注册鉴证师的信息要全面掌握和了解,及时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各初审单位要高度重视,高质、高效地把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做实,严格按规定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对辖区内的注册价格鉴证师信息要进行及时更新,方便查询。
山东省价格认证中心 许涛
来源:中国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