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新形势下注税行业健康发展的助推剂
《注册税务师》杂志记者崔远采访中税协常务理事畅谈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近日,中税协发布《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是根据中央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文件制定。信守职业道德规范,是注税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更是与每一个注册税务师的职业生命紧密相连的生命线。《规范》的出台必将对注税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从改革大局的视角高度重视职业道德规范
“此次制定的《规范》,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简政放权的改革背景下有着特殊意义。” 浙江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袁小强说,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取消了注册税务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意味着涉税服务市场的主体将更加多元化。市场准入类变为水平评价类资格的注税行业必将面临巨大挑战。同时,从目前的改革精神来看,注册税务师也可以参与其他专业领域,提供与其他专业机构平等竞争的专业服务。例如,国务院2014年8月7日发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允许税务师事务所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工作等。改革使注税行业的环境面临巨变,迫切需要转型升级以适应改革。注册税务师及从业人员只有具备被市场和社会接受的职业道德,才有可能在未来的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在注税行业立法滞后的情形下,建设一套规范行业内部,规范行业与服务对象、社会、国家、其他专业组织的行为准则就尤显迫切。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简单地释义是,法律也不如道德有归服之心。而诚信为本,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和保持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履行保密义务。这为参与多元化市场竞争的注税行业提供基本行为准则。
“面对新形势,我们应该主动迎接市场考验,以《规范》为指引,做好自身制度建设。”安徽中锐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李锐说,27号文下发后,许多人存有三个疑惑,注税行业是否存在?注税行业能否健康发展?注税行业是否能够走向辉煌?我认为,首先,任何一个行业是否需要存在,最主要的因素取决于市场经济是否需要该行业提供服务。在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情况下,税收调节的作用将得到加强,客观上需要一支专业的涉税服务行业。从《规范》第三条“注册税务师应当遵守本规范,履行相应的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税法的正确实施”中可以看出,注税行业就是专门为纳税人和税收事业服务的,只要税收存在,注税行业就会存在。其次,注税行业能否健康发展,是需要制定一定的原则,注册税务师在执业时必须遵循。在市场经济中开展业务的中介行业,“中”字是关键,只有做到诚信、中立和客观公正,才能被社会接受,被征纳双方认可。当然,能够取信于纳税人,取信于税务部门,注税行业就一定能够快速发展。所以,《规范》从诚信执业、独立性和客观公正三个方面做出原则性规范,为注税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再次,各种各样的中介行业在为市场经济提供不同的服务,行业之间也存在竞争,哪个行业做到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强,诚信执业和对违规者给以处罚制度做得好,就能保证该行业在竞争中胜出。所以,《规范》单列了专业能力和惩戒两章,确保注税行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规范》的出台给我们指明了一个方向,明确了一个标准。”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届政协委员、尤尼泰(天津)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杭喆说,目前在某些注册税务师的工作中,确实存在不少有违职业道德的现象,比如有些事务所竞相压价、恶性竞争,面对干预和压力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原则而出具不实报告等,急需通过强化职业道德约束加以解决和规范。而现行《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06〕005号)等行业规章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需要进一步制订具体准则。针对注税行业当前的突出问题,目前出台的《规范》恰到好处,为注税行业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提出了规则。注税行业最需规范的是业内以及和其他中介机构之间的低价竞争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不利于行业留住人才、培养人才,而《规范》作为注册税务师乃至真正想加入这个行业的人员的道德要求,从本质上将注册税务师与其他不正规的中介或没有道德约束的人员进行了划分,保证了行业发展的道德底线,提升了行业整体道德水平。以前注税行业自律完全靠自觉,具体行为规范到什么程度没有明确标准;今后以《规范》为标准,就解决了业内业外的综合评价问题,便于社会各界判断注册税务师执业成果的水平及采信程度。同时,《规范》从道德层面提出了对注册税务师的要求,将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提升了一个高度。随着国家简政放权的改革,注税行业将更加市场化,对从业人员需要更加严格的约束和管理。《规范》的出台,将行业道德始终贯穿于执业者的脑海中。
“《规范》的基本内容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注税行业发展对注册税务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广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宋玮说,《规范》是我国注税行业第一份权威性的职业道德自律性文件,对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和监督作用,是调节注册税务师与国家政策、社会、税务师事务所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言简意赅地涵括了对注册税务师的法律素质、品德素质、专业素养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诚实守信是注税行业发展的基石。作为注册税务师执业的基本素质,《规范》第二章第八条至第十五条强调了注册税务师从法律上和道德上都必须合法、合规、合理执业。在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更是首次提出了尊重同行、公平操作业务等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同时要求各地方税协建立诚信档案,记录诚信及奖惩信息。在招投标时,出具诚信记录或成为未来涉税服务的充分条件之一。第二,保持超然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是注册税务师必须具备的品质。在受到客观因素,如经济利益、姻亲关系等可能影响业务公正时,《规范》第三章明确要求注册税务师应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并强调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保障注册税务师执业的独立性;注册税务师不得做虚假承诺、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改变证据真实性等,也于《规范》第四章进行了严格禁止,确保注册税务师执业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第三,良好的专业能力是注册税务师生存的基础,职业素养既是服务客户的本领,也是吸引客户的手段。专业能力即注册税务师的执业素养,是注册税务师区别于其他专业资质的鲜明特征。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税收政策及规定更新频率较高,不同行业的客户涉税领域多样化,对注册税务师提出了更高专业能力的执业挑战。《规范》第五章要求注册税务师与时俱进、持续提高专业能力及职业素养,做到及时掌握、正确执行,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规范》第六、七章,还对注册税务师具有的保密义务及违反《规范》的惩戒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是,注册税务师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架构、行业知识架构,以及分析、创造能力在本章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有待进一步充实本章内容。
“注册税务师是市场经济运行过程的中介人和监督者之一,因此对其职业道德有着较高的要求。” 陕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陕西益友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原如斌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注册税务师总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国家、单位、征税机关、纳税人等各相关方的利益,如果每一个注册税务师在从业活动中,都能正确行使职业权利,履行职业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就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一种健康向上、规范发展的促进作用。可以概括地说,诚实、守信是注册税务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正直、自律、严谨、保持独立性是注册税务师应当具备的行为特质,客观、公正是注册税务师应当坚守的执业原则,专业能力是注册税务师业务质量的保障,保密义务是注册税务师最起码的执业操守。
注册税务师要做信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践行者和维护者
“注册税务师要做信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践行者和维护者,发挥好**赋予我们参与市场监督的能力,维系社会诚信。”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赵振诚说,“市场经济就是信誉经济”,如果参与市场交易的人都不讲信誉的话,完全可以预见,市场经济必然土崩瓦解。因此,我们必须以《规范》为核心,通过行业自律,改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关注、防范和化解注税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事务所与事务所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人之间、注册税务师与注册税务师之间、注册税务师与非注册税务师之间等产生道德风险的问题,推动每一个注册税务师成为信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践行者和维护者。信守道德规范,必须要有全方位的监管措施和办法。道德义务的履行和诚信规则的建立必须依赖于多层次、多主体的监督机制,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制约,在全社会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从而使诚信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指出:“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因此,只有“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交易等市场行为,创新监管方式,保障公平竞争”才能促进诚信守法,维护市场秩序。20号文对行业协会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强参与市场监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赋予了注册税务师独立鉴证的经济权力,通过出具鉴证报告来维系社会的诚信。因此,我们要按照“法律规范,**监督,行业自律”的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并完善以“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净化”为内容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执业”的良好执业氛围,以诚信为本,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信守职业道德。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加强协会的主导作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积极参与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这一系统工程建设。
“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云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蔡杰说,《规范》的出台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制定和实施职业道德规范,是注册税务师核心价值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念,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实现了与国际职业道德守则接轨。遵循职业道德要求,是注税行业向全社会的庄严承诺。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注税行业全体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能否发挥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的作用,关键在于每个注册税务师是否能够在执业实践中充分理解、贯彻和遵循。云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将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用注册税务师执业成败两方面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一是认真学习,组织培训。二是加强行业诚信监督。要在继续实施和完善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把充实职业道德评价作为重要内容。三是加强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来源:《注册税务师》杂志第10期 作者:崔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