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价格函〔2014〕4165号发文,调整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协调小组组**员。
根据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成立广东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协调小组的通知》(粤价〔2008〕58号),我省于2008年成立了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协调小组(以下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立至今,各成员单位密切沟通与协调,研究、探讨、解决涉案财产鉴定工作中法律适用、分歧争议等重要问题,为我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工作顺利健康开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近年来,因部分机构调整和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和联络员工作变动,为继续做好我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工作,经商请各成员单位并报组长同意,决定对协调小组组**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员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维保担任,副组长是省法院副厅级审委会专职委员赵军、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庆协、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瑞颐;成员是省财政厅综合处处长张仿松、省地税局副局长杨朝峰、省工商局副局长汤武、省质监局副局长张燕飞、省打假办处长余扬波、省国税局副局长朱江涛、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副局长周纪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蒋朝胜任办公室主任、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姚建业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有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科员黄麦秋、省法院法官方晓泽、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副处长陈思聪、省**厅法制总队副科长黄蕾、省财政厅主任科员王婧玮、省地税局主任科员王明方、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局副局长陈志明、省质监局副主任科员唐莎微、省打假办主任科员尹松、省国税局主任科员徐列涛、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法制处主任科员骆琛;协调小组联系人为黄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