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我最好的男性朋友之一小呆带着一群少男少女来我的工作室做客。“亲爱的……”,一进门,小呆便给了我一个熊抱,随即又塞来一束顶我半个身长的百合,完全不避讳身后几十双好奇的眼睛。
“这是田朴珺,我的闺蜜”,小呆边介绍,边把我拉到孩子们中间,告诉他们可以向我发问,并叮嘱我,“回答完记得给他们签名”,一点儿也不客气。
这就是我和小呆,亲密无间,与爱情无关。
男女之间到底有没有纯友情?这个在各种“鸡汤”八股文中被碾磨了无数次的问题,却总是出现在媒体对我的采访提纲中。
我的答案可以不经过大脑就脱口而出:“当然有”,比如小呆。小呆温柔敦厚、眉清目秀,可我们却永远不会担心有擦枪走火的意外,因为丘比特射过他心脏的那支剑永远不会飞到我这里。答案很简单,我不是他的菜。不是我不够女人味,也不是他不man,而是我们的激素碰撞后未能产生化学反应,即两性不相吸引,或者更为直白一点:因为我是女人。
说到这里你们大概都明白了,小呆,是个GAY(男同性恋者)。
不仅小呆,我的很多男性好朋友都是GAY。常言道“红颜祸水”,但他们是蓝颜,不仅不会是祸水,更可放心收之为闺中密友。可谓挎在身边舒心,搁在家里放心。
细细想来,我不太记得他们从什么时候开始闯入我的朋友圈子。大约在我刚刚开始接触娱乐圈的青涩年纪,有位男性服装师,经常给我们找些很好看的耳环、手链等小玩意,包括我平生的第一片面膜,也是他送的。他指导我,“咱们女人要呵护自己”。于是在心里,我自然而然把他当做“大姐姐”。记得有次发布会赶场,着急换衣服,他有意出去,可服装间外记者已人山人海,于是我脱口而出:“你背过身就行了,大家都是好姐妹,没事的”。
对于我来说,GAY蜜间不但没有性气味,还能满足一种小小的审美欲。跟直男相比,GAY们的颜值通常比较高,即便先天条件不高,也能用他们擅于穿衣打扮的天赋把外形分补起来。一块儿出去逛街,会陶醉在一种“登对”的幻觉中。碰到另一对女生加GAY蜜的组合时,还免不了会心一笑。
从某种角度看,GAY从年少时起,就属于少数群体,往往会被所谓的主流群体排挤。这种长期跟随着的孤独感,会让他们在与人交往时多一层防备。而对一部分所谓的女汉子来说,从某种角度她们也属于少数群体,也是从小孤独相伴。所以当GAY遇到气味相投的女性朋友时,常常会激发出一种亲人般的温暖,互相理解,彼此珍惜,时间久了,还会有一种相濡以沫的感觉。
喜欢和他们打交道,还因为他们足够毒舌。长期与歧视和压抑对抗的生活,让他们比一般人更敢于自嘲和嘲弄别人,时不时就会抖落出我平时不敢说也说不出的金句,很过瘾。比如有次我说,一直不理解某女星为何会挑那种暴发户结婚?再有钱又怎么样?一个GAY蜜轻描淡写地说,你不觉得他们其实挺般配的吗?
看过蔡康永[微博]的一篇访谈,当他被要求给“同志”做一个名词解释时,他的答案是“被强迫不断寻找自己的人。”因为从一懂事开始,对于普通人来说那些理所当然的事情,对他们来说都存在疑问。这一点上,其实我挺羡慕GAY,能够多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世界。其实人生不就是一种体验吗,我们每个人匆匆地来到这个世界上,体会一把就走了,多一个角度体会不是挺好的一件事儿吗?
我的另一个好朋友阿荣,男性,相识十多年,却从未见过他的女友。直到前不久,他突然告诉我,说他找到了另一半。我一看,“另一半”果然是个男性。他弥足珍贵的幸福,让我为之动容;他公之于众的勇气,让我更为佩服。
而小呆则不同,他一开始认识我时,就明确地在微信里告诉我,“我是GAY,而且是纯粹的GAY,不是BI(**者)。”我当时看到,还挺感动的,因为很少有人会在刚认识的时候,就这么勇敢地表露自己。他就不会像阿荣那样辛苦。事实上,小呆后来也告诉过我,说德国有个调查表明,GAY对自己的身份越认同,身份越公开,生活的幸福度就越高。
在纽约读书的那段时间,一次机缘巧合,让我对GAY有了更多的理解。2011年6月,纽约州参议院以33票对29票的表决结果,批准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其中有四名共和党议员跨越党派,投出了支持票。一直在推动这项法案的纽约州长安德鲁•库默随后签署这项法案,使之成为法律。库默说:“今晚,我们在社会公正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准。”瞧,认可同性之间的爱情,其实是社会的进步。而当时参与投票的一位议员也说:“我和我妻子如此相爱,所以我们不能剥夺别人相爱的权利。”
然后,我赶上了纽约同性恋大**。无数男男女女走上街头,大家一起欢呼、庆祝。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哦,原来纽约有这么多人,像北京地铁一样的摩肩接踵。
欢歌笑语中,我突然听到了百老汇的经典歌剧《wicked》(中文译名:魔法坏女巫)中的片段,Elphaba生来便是绿色的,且长相丑陋,包括父亲在内的所有人都厌恶她,投之以异样眼光:
“I am not that girl”(我不是那个女孩),
“what’s this feeling”(这种感觉是什么),“defying gravity”(抗拒地心引力),
Elphaba只能自己唱歌诉说心语。后来,Elphaba去了一个绿色的世界,在那里,人人都穿着绿色衣服,她终于变成了大众一员,于是,她享受正常人的生活,享受弥足珍贵的爱情。
站在人潮汹涌的街头,我第一次理解了这部歌剧,原来,Elphaba不是童话故事,而是在诉说性少数人群在整个社会生活的状态。也许上帝造人时,就决定了每个人的结构,同性相恋,只是上天送这个特别群体的一份礼物。
我喜欢和他们打交道,既有男人的担当、视角,又有女人的贴心、柔和。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不存在攻击性,对你永远不会有小女人的猜忌和嫉妒。当然,也有时,大大咧咧的我,比他们更“爷们儿”。在他们小鸟依人的时候,我便理所当然去担当顶天立地的角色。有人告诉我,GAY更喜欢大女人。
久而久之,我甚至觉得,女生的闺蜜团中,一定要有一个GAY蜜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