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等5项已取消审批的后续管理,进一步简化企业办理税收优惠的程序,让税收优惠办理进入“快车道”。
公告取消的5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核审批程序分别是: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企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核;拍卖行拍卖免税货物免征增值税的审批;随军家属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公告同时修订了相关的政策文件,确保把该放的放到位,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