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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空坠杯案宣判:124家被告“连坐”赔偿15余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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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曾支离玻碎的陈涛逐渐充满期待。

  @**部打四黑除四害:【成都“高空坠杯”案今日宣判:124家被告各赔1230元】2011年8月,一个杯子从锦阳商厦楼上掉落砸中路过的陈涛致创伤性癫痫等严重的后遗症,医疗费用欠下十几万元。陈涛用“高空坠物连坐”的法律条款起诉整栋商厦业主,仅确定138名被告数量就花了3年时间。法院判124家被告各赔陈涛1230元,共152520元。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天宇)一个从天而降的杯子,砸中了路人陈涛,他的生活因此而改变,从此走上了长达3年的法律维权路。

  2011年8月15日,陈涛骑电瓶车搭女友至成都提督街锦阳商厦楼下时,一个落下的杯子砸中他的头,导致他患上了创伤性癫痫等严重的后遗症,医疗费用欠下了十几万元,全家人不得不外出打工为他治病。

  陈涛决定用“高空坠物连坐”的法律条款维权,起诉“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也就是整栋商厦的150多位业主。但大厦地处闹市,里面的公司和商户流动性大,随着陈涛、律师和法院的调查核实,起诉的对象也不断发生着变化。4月24日,华西都市报记者独家获悉,这场持续了3年的“高空坠物伤人”案,将于4月28日在成都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确定的被告为138家。这是四川省“高空坠物伤人”案件中,被告人数最多的案件,在国内都属罕见。

  意外 被杯子砸成重伤 头上仍留有伤疤

  陈涛在金牛区一家工厂上班,他的住所就是工厂内的集体宿舍,屋子虽小,但用品齐全,床是由两张小床拼凑而成。一个房间本由两人住,但3年前的意外发生后,厂里特意为他安排了成单人间。

  前不久,阴晴不定的天气让陈涛生了一场重感冒,他不得不连续四天去社区诊所打针。“从那场病后,免疫力就低了,容易生病,一紧张或者注意力集中头还是会疼。”陈涛摸着头上那道模糊可见的疤痕说。

  陈涛的痛苦还远远没有结束,在事后的调解中,家人希望由商厦的物业公司来承担责任,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说,无法认定杯子掉落的地点,也无法确定谁从高处扔了杯子,物业公司只是大楼里其中一家公司,他们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维权 被告多达150个 两年没确定下来

  当时,《侵权责任法》已经实施了一年多,其中第87条,也就是著名的“高空坠物连坐”条款规定: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陈涛决定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初准备起诉书,30多家公司和商户列为被告,可法院立案时发现,其中多家已经搬迁或注销了工商信息,立案时,陈涛诉状上的被告减到了29个。后来,法院送达传票时发现大厦6楼以上的商户和公司其实有上百家,需要追加的被告多达150多家。到2012年底,确定的被告名单拉长到125家。2013年9月,陈涛的律师再次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被告名单,数量超过150家企业和个体商户。

  4月28日,锦江法院将开庭审理这起“高空坠物伤人”案件,最终的起诉对象由150多家变成了138家。

  过去的几个月,陈涛每天都会和律师王黎明联系,询问案件进展。为了补充法律相关文书,陈涛几乎马不停蹄地奔走于各个工商所和派出所,顺利的话,一个公司要跑上两三天,不顺利的话就一个月。

  法院通过三种方式通知了被告,一是上门发送传票,但仍有部分商家没有收到,或是拒收。随后,法院通过物业公司提供的通讯录挨个电话通知,最后,用登报的形式通告剩余的商家。

  时至今日,陈涛的生活正慢慢回归正轨,他的肝部和癫痫都康复得比较顺利,女友在他工厂附近上班,两人时常能够见面,“五一节就到女友家去说结婚的事了。”接下来的生活,陈涛充满了期待。

  律师说法

  遭遇“天降悲剧”可用三种方式维权

  面对从天而降的“礼物”,市民该怎么办?四川豪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子豪介绍,不管是无意的伤害,还是有意的行为,受害人可采取三种方式维权。

  在能确定侵权责任人的情况下,可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根据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被高空坠物砸伤,又找不到具体侵权责任人,为了保护受害人,所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居民需要共同承担责任。除此之外,在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的情况下,受害人还可起诉相关物业管理方。“三种方式可以同时使用。”刘子豪说。

  对于一些楼盘安装视频监控,刘子豪表示只要不拍摄住户房间内部就不算是侵犯**,“这种方式便于事故发生后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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