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 编辑 吴洁)41岁的王女士(化名)为脱单,找到“红娘”世纪之约信息咨询中心牵手分部,先后支付1.6万元服务费晋升为VIP会员。她说在与两位男士见面后, 对方便不再为其安排会面。认为对方违约,王女士起诉该公司要求退还11个月的服务费1.5万元。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双方达到和解,被告赔 付王女士6000元,王女士撤诉。
案情
交1.6万服务费找对象 “保成”未成
王女士起诉称,2013年10月14日,她到安贞西里附近的北京市世纪之约信息咨询中心世纪牵 手分部,想要找个适合的对象。该公司总经理张某以服务老师的身份收了她1万元服务费。张某告诉她,虽然她收的服务费比其他人收的高,“但我的人员库里人 多,优秀的人都在我那儿,其他服务老师一般接触不到。”
王女士说,在填写“对方条件”时,她只写了未婚、本科以上,“想多写点,但张某不让写了。结果 我见了第二个人后,张某就说,我这个年龄要找离异未育的或者未婚的,不好找。2014年1月,张某又让我交了6000元,说可以升级成VIP会员,有条件 好的42岁的未婚公务员可以介绍给我,终身保成功。如果不交钱,就没人可以介绍了。”
王女士说她交完6000元钱后,张某一个人也没为她安排约见,她要求退钱被拒。“直到今年3月,该公司通知我去见面人。张某只为我服务了一个月,就让其他老师为我服务。我见的人没有见过第二面的,我曾发微信询问见过面的男士,他们回答说一天要见3个人,我只是配角。”
现场
双方和解 被告赔6000元原告撤诉
该案原本定于上午9时开庭,但双方私下和解,被告赔付王女士6000元,原告撤诉。
法制晚报(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此前双方都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但因不符合条件被法院驳回。
承办法官介绍,第一次开庭时,王女士及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庭应诉,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王女士说,张某说交1万元,就有七八十位男士符合她的条件,可以每周安排见一个,“我才同意签合同。但是跟我约会的人,见我之前已经见了不少于两位女性,见我时已经打蔫了,没说几句话就自己玩起手机。”
被告公司辩称,这种服务没法明确每月或者每年介绍几个,谈不成的再继续介绍,有人可能一年介绍两三个,有人可能一年介绍十几个,因人而异。“我们有时会一次给介绍两三个,因为会员会提出这种要求,希望一次能多见几个,但具体见面顺序需要考虑双方的时间。”
据法院调查发现,被告公司有数据库,从1万元到五万元分几个级别。王女士交1万元,她就只有权利约见会费1万元以下的人,会费1万元以上的会员信息,她只能看到相关信息,看不到对方的联系方式。
庭前探访
收费没标准 配对难度越大收费越高昨天下午,记者在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查询到,被告公司仍在营业。该公司2005年9月成立,至今已十余年了,曾在2014年4月9日被朝阳工商分局以未经登记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做出行政处罚,罚金1万元。
随后,法制晚报(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来到位于安贞西里的世纪之约信息咨询公司牵手分部,要求见该店总经理张某,工作人员称张某开会,先后安排两名服务老师与记者交谈。
提到收取“红娘”服务费,一位老师表示,“收多少、怎么收,一看需求者自身条件、择偶要求是什么,难度越大收费越高,没有一个固定的范围。”
当记者询问成功率有多少、若找不到对象是否退费时,该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明确答复,但她一再强调,“如果自身条件不好,还想找好对象,我们不会接收。曾经有个30多岁收废品的离异女顾客,就希望找个人改变命运,坚持找大款,说收多少钱随便公司要, 像这样不切实际的顾客我们不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