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相适应的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2004年财政部发布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对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以准则的形式做出了基本规范。基本准则分别从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中评协秘书长刘萍在中国评估论坛第三届研讨会上指出:“讲诚信、讲道德是市场经济对资产评估师的客观要求,资产评估师讲诚信既需要客观的态度,又需要创新的思路。”2007年11月,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注重品德要求,强调职业道德成为新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
评估公司在评估准则体系中,将业务准则与职业道德准则并列,作为准则体系的两个组成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与其他各国评估准则相比,凸显了职业道德准则对资产评估行业的重要性。行业诚信建设既是市场对行业的要求,也是评估行业协调持续发展的源泉。只有建立起失信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惩戒机制,评估师、评估机构乃至评估行业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避免评估不当带来执业机构、评估行业及社会公众的经济损失,提升评估行业公信力,维护公众和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虽然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过程中,职业道德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个别资产评估师不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无视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承接不能胜任的业务,为谋取个人私利而有意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按服务成果的大小决定收费标准,缺乏敬业精神、勤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不重视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甚至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出具虚假评估报告,使得我国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大打折扣。这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阻碍了资产评估机构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