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财政部召开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部署专项行动有关重点任务,明确组织安排,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取得实效。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忠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行动,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效果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保障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内在要求,是提升会计评估行业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各中央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在财政部统一组织安排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加强统筹谋划,明确各阶段任务目标,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专项行动按时高质量完成。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推动整改问责。
会议要求,要坚持积极稳妥,把维护经济稳定、确保经济安全摆在重要位置,扎实有序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通报典型案例,强化高压震慑。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当下改和长久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监督监控新路径,提升专项行动质效。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国库司负责同志分别对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介绍,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就有关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作解读说明。
各中央部门(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在财政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负责同志等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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