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地质地貌条件、生态人文景观、历史文化传统及区域发展政策等方面存在高度的空间异质性。因此,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与区域自然本底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按照分区统筹、分类施策的原则通过相应的工程技术及生态手段调整人口、土地及产业的相互作用关系。主体功能区划统筹考虑区域自然与人文因素、社会与环境耦合特征,将我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土地整治作为协调土地资源与经济发展间矛盾、调控区域人地关系的重要手段,同样也需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框架下因地制宜的采取适宜的模式与路径。
优化开发区。优化开发区作为引领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地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强,人口增长较快,土地资源需求较大。合理利用区位优势,依托城市资本、技术、人才等核心要素的扩散作用来开展土地整治,在解决日趋紧张的人地矛盾的同时振兴乡村人口、土地、产业,打破城乡割裂的传统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等值、融合共生的格局是关键。
重点开发区。重点开发区目前资源环境承载力仍较强,将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区域。虽然目前人口与资源矛盾并不突出,但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耕地红线仍然是该区域土地整治的重点。
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主产区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直接关乎国家粮食安全,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但随着乡村城镇化、产业园区化导致的耕地非农化、农民兼业化以及其它要素的剧烈变化,农区的农业生产空间日益萎缩,居住空间逐步空废。同时,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农村居民点外扩内空,加之城市空间的扩张,使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严重低下。因此,农产品主产区的土地整治应关注耕地质量的提升、设施的完善以及解决农村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问题。
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核心作用在于为人类提供各类生态产品和服务,具有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我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大多分布于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的集中连片贫困区,占贫困地区的76.52%。依据不同区域的自然及人文特征开展差别化的生态型土地整治是维护生态安全与促进乡村振兴的必要选择。
乡村振兴与国土综合整治均是由人文、经济、资源与环境相互联系、相互耦合形成的具有高度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综合多学科精髓、统筹多要素特征和融合多主体力量对于解决乡村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乡村振兴仍处于探索阶段,深化相关理论认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区域振兴模式与路径仍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土地整治也面临着理论滞后、理念陈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需要通过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来完成土地整治的绿色化、现代化转型以及协调好项目运行过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
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几何?自然资源、资产、资本的区别是什么?10月29日,一场关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研讨会在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举办。来自自然资源部、中国法学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北京林业大学以及中国农业大学的专家学者,围绕当前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重点、难点进行了深入探讨。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是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实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权责、科学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践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原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统计局2004年联合开展的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初步建立了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的理论框架和基本方法,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提供了借鉴;重庆、贵州、四川、浙江、深圳等多地也纷纷探路,试点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等等,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但总体来看,我国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尚未形成科学逻辑严谨、核算方法可行的框架体系。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理论和方法研究可谓迫在眉睫。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谷树忠看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研究,要回归自然资源资产的初心——守护好自然资源资产,牢牢把握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生态价值观。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首先要厘清自然资源、自然资源资产、自然资源资本等概念。从国内外现有研究来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既包括“量、质、价”3个维度的核算,又包括经济、生态、社会等多方面的核算;既涉及实物量又涉及价值量;还关乎土地、水、森林、矿产、草原、湿地、海洋等多种类型自然资源资产。
“其中,生态价值核算共识度低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百明提出。结合目前研究现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认为,要把研究重点放在价值量尤其是非市场价值的核算上,比如生态价值。中科院地理所副所长封志明对此十分赞同,认为最根本的是要解决“自然资源价值几何”的问题。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张卫民提出,要特别注重理论研究与目标导向的结合,回答好“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是为谁服务”这个问题。
据悉,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朱道林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正在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理论与方法研究”。他们将系统梳理与归纳自然资源基本类型与分类体系,总结提炼不同自然资源的形态特征与基本属性,以期探讨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内涵与构成,提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共性方法体系,探索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的简单化、实用化的核算方法,形成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样本。
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几何?自然资源、资产、资本的区别是什么?10月29日,一场关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研讨会在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举办。来自自然资源部、中国法学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北京林业大学以及中国农业大学的专家学者,围绕当前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重点、难点进行了深入探讨。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是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实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权责、科学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践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原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统计局2004年联合开展的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初步建立了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的理论框架和基本方法,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提供了借鉴;重庆、贵州、四川、浙江、深圳等多地也纷纷探路,试点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等等,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但总体来看,我国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尚未形成科学逻辑严谨、核算方法可行的框架体系。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理论和方法研究可谓迫在眉睫。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谷树忠看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研究,要回归自然资源资产的初心——守护好自然资源资产,牢牢把握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生态价值观。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首先要厘清自然资源、自然资源资产、自然资源资本等概念。从国内外现有研究来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既包括“量、质、价”3个维度的核算,又包括经济、生态、社会等多方面的核算;既涉及实物量又涉及价值量;还关乎土地、水、森林、矿产、草原、湿地、海洋等多种类型自然资源资产。 “其中,生态价值核算共识度低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百明提出。结合目前研究现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认为,要把研究重点放在价值量尤其是非市场价值的核算上,比如生态价值。中科院地理所副所长封志明对此十分赞同,认为最根本的是要解决“自然资源价值几何”的问题。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张卫民提出,要特别注重理论研究与目标导向的结合,回答好“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是为谁服务”这个问题。 据悉,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朱道林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正在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理论与方法研究”。他们将系统梳理与归纳自然资源基本类型与分类体系,总结提炼不同自然资源的形态特征与基本属性,以期探讨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内涵与构成,提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共性方法体系,探索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的简单化、实用化的核算方法,形成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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