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 顺应价格认证事业发展的需要,履行价格认证公共服务行政职能,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及社会发展大局,江苏省价格认证中心狠 抓机构建设,在去年完成参公管理后,积极向省物价局党组、省编办有关部门汇报认证中心的工作职能以及机构更名的有关请求。2014年6月5日,江苏省编办 给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江苏省价格认证中心更名的批复》(苏编办复〔2014〕83号),同意江苏省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江苏省价格认定局。
目 前省价格认定局承担的主要职能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复核裁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价格评估行 政许可,对市、县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行业管理等工作。中心的更名是对价格认证机构正确定性、真正理顺机构定格的必然要求,也是履行价格认定公共服务职能的客 观需要,更可以与社会中介进行有效区分,进一步提升价格认证机构的地位和形象,顺畅与外单位的工作沟通和协调,促进价格认定各项行政职能更好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