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国评网,国内最权威专业性资讯平台! 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律师呼吁建立房地产第三方评估机制
作者: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867  时间:2014/10/29 13:55:00 

         争议观点:申报价格VS地税评估价格

根据1995年公布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据邬德律师分析,该规定显示房地产成交价格实行申报制度,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但在执行中,申报价格与评估价是采用“孰高”原则,哪个高取哪个,且对于何为成交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也没有作出定义。

建议地税适当披露同等地段相似房屋的评估价

邬德律师表示,税务机关集评估价格与收税于一身,身兼运动员和裁判的角色,评估价高税费自然高,故此他呼吁应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而且评估系统究竟是如何得出房地产的评估价,这个过程应该公开和公正,地税部门也应该适当披露同等地段相似房屋的评估价,以保证公允。

 

典型案例
超出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法…
[案情] 2001年10月,原告某镇文化广播站将改造花灯等工程承揽给被告李某。在承揽施工过程中,李…详细
杨海波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海波,男,25岁,黑龙江省武常市武常镇人,农民。因涉嫌贩卖淫…详细
丰田诉吉利一审判决书
 原告(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爱知县丰田市丰田町1番地。   法定代表人…详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000号阳光世界大厦24C 电话:021-58361812 传真:021-58361812-830 E-mail:ca6com@163.com
copyright 2000-2013 in 国评网 技术支持:上海中迎网络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5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