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国评网,国内最权威专业性资讯平台! 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工信部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范短信服务 乱发广告短信将被罚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7818  时间:2015/5/29 10:40:00 

  据新华社报道,工信部近日公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并对短信息服务规范、商业短信息管理、用户投诉和举报等作出相应规定。

  规定提出,经营短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短信息服务需向用户收费的,事先明确告知用户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收费方式和退订方式等。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短信息,应当将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一并发送,不得发送含有虚假、冒用的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的短信息。

  针对商业性短信息,规定特别提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

  工信部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便捷的联系方式,接受与短信息服务有关的投诉,并委托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务举报。此外,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将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规定自2015年6月30日起施行。 记者28日从工信部获悉,《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于近日通过并公布,针对商业性短信息,规定特别提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

  工信部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便捷的联系方式,接受与短信息服务有关的投诉,并委托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务举报。此外,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将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规定自2015年6月30日起施行。 6月30日起乱发广告短信将被罚1万~3万元。

  昨日,工信部公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宣布该规定于6月30日起施行。该规定首次提出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将被处以1万~3万元罚款。

  也有业界专家说,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并不强,或难以遏制垃圾短信泛滥。

  问题一:怎么界定“商业性”和 “非应邀”?

  按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内容)提供者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由电信管理机构处以1万~3万元罚款。电信专家付亮说,虽已明确提出“未经用户同意”和非应邀等字眼,但可操作性并不强。商业性短信界定是有效监管的关键。例如某银行用其端口向用户发送理财信息,算不算商业短信?也属于非应邀,应如何管理?

  他还表示,规定虽已提及互联网信息服务,但条款过粗,未能适合高速发展的现状。与几年前发送者数量有限相比,现在发送者已海量,部分条款未能涵盖发送量较小的发送者。

  未经用户同意也存在界定难题。有专家担心, 执行“未经同意不得发”的规则时,应避免某些机构或个人,继续用“首次”发送商业短信的方式来“骚扰”消费者。

  问题二:怎样管好几大电信运营商?

  按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通过其电信网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保证有关用户已经同意或者请求接收有关短信息。

  另外,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用于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不得用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而现实是,当前大多商业短信通过运营商提供的端口群发,运营商甚至参与收入分成,已被媒体屡屡曝光。如何管好三大运营商呢?付亮认为,将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发送行为也纳入管理,初衷是好的,但如不能将服务端口和信息端口分开,监管难度相当大。

  IT律师赵占领认为,该管理规定不太好操作的地方最关键的是如何处罚?怎么执行?其核心是取得电信运营商的配合。

典型案例
超出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法…
[案情] 2001年10月,原告某镇文化广播站将改造花灯等工程承揽给被告李某。在承揽施工过程中,李…详细
杨海波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海波,男,25岁,黑龙江省武常市武常镇人,农民。因涉嫌贩卖淫…详细
丰田诉吉利一审判决书
 原告(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爱知县丰田市丰田町1番地。   法定代表人…详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000号阳光世界大厦24C 电话:021-58361812 传真:021-58361812-830 E-mail:ca6com@163.com
copyright 2000-2013 in 国评网 技术支持:上海中迎网络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5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