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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协发布商誉减值测试专家提示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36312  时间:2019/3/13 17:56:00 

 

导读: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浙江证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商誉减值审计执业质量的通知》,浙江省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1)——《商誉减值测试相关问题的关注》,敦促浙江省内中介机构做好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工作,要求说明集中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原因。

 

为了指导市场相关各方和监管机构做好商誉减值相关工作,中国证监会在20181116日发布了《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从公司、审计和评估三个维度对商誉减值测试常见问题和监管关注事项进行了提示。20181121日浙江证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商誉减值审计执业质量的通知》,敦促浙江省内中介机构做好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工作。沪深交易所密集下发关注函、问询函,高度关注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或预告“业绩大变脸”,要求说明集中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原因。无论是监管层、上市公司还是中介机构对于商誉减值的关注都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商誉已经成为当前资本市场一个新的“堰塞湖”,随着商誉水位越来越高,防范商誉减值的决堤风险成为各当事方和监管层的当务之急,也是中央提出的稳金融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落脚点之一。

当前正值2018年报审计期间,也是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旺季,为此,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业内外审计、评估专家对商誉减值测试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征求浙江省证监局相关部门意见,311日,及时发布《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1)——商誉减值测试相关问题的关注》,指导浙江省内相关执业机构高度重视商誉减值测试中的相关工作,引导其进一步客观公正执业,合理控制执业风险,更好的服务于资本市场,为中央的稳金融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尽中介机构应有的职责。

同时,也提醒浙江省内执业机构,“专家提示”仅代表专家观点,不能替代相关法律、 法规、会计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也不能替代注册会计师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职业判断,在执业中注册会计师和评估专业人员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身职业判断合理运用。

来源中评协(浙江省评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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