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对《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5﹞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与指导资产评估行业执行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和财政部的组织和指导下,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与银监会等有关单位的支持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地方协会充分发挥准则联络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作用,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征求意见工作。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纸质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我会标准部。
联 系 人:刘胜飞
联系电话:(010)88014232
邮 箱:liushengfei@cas.org.cn
2015年11 月 5 日
相关附件
1.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