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国评网,国内最权威专业性资讯平台! 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和信用保护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498  时间:2019/5/22 16:22:00 

 

 

为促进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丰富保险资金运用工具,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发布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保险资金运用工具,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对冲手段;有利于充分调动保险资金的积极性,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优势,加大对民企融资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改善民企债券投资者结构,提高民企债券的流动性并促进民企债券的发行。

《通知》旨在允许和规范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行为,共七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参与目的,规定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作为信用风险承担方。二是明确参与方资质条件,保险机构需具备衍生品运用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方可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三是明确业务开展遵循“监管+业务”双规范原则,既要遵守银保监会对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监管规定,也要遵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四是强化风险管理,保险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监测并定期评估风险,向银保监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

 

 

典型案例
超出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法…
[案情] 2001年10月,原告某镇文化广播站将改造花灯等工程承揽给被告李某。在承揽施工过程中,李…详细
杨海波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海波,男,25岁,黑龙江省武常市武常镇人,农民。因涉嫌贩卖淫…详细
丰田诉吉利一审判决书
 原告(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爱知县丰田市丰田町1番地。   法定代表人…详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000号阳光世界大厦24C 电话:021-58361812 传真:021-58361812-830 E-mail:ca6com@163.com
copyright 2000-2013 in 国评网 技术支持:上海中迎网络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5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