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事业走过了非凡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国内艰巨繁重的恢复重建任务和西方国家的封锁,我国依然制定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等知识产权法规,对实施专利、商标制度作出了初步探索。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我国陆续建立起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加入了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世纪之交,我们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主动修改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使其整体上达到了知识产权国际通行标准。2008年,国家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牢固确立了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回望过去,历程充满艰辛,经验弥足珍贵。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知识产权发展历程,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这得益于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坚强领导和作出的顶层设计,得益于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提供的丰沃土壤,得益于几代知识产权人坚持不懈的接续奋斗,得益于全国上下的热情支持,也得益于国际社会提供的有益经验。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好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社会公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相关评估,选树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积极配合开展国内营商环境评价,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机制,注重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发展,提高服务可及性。新建30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保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有效运行,推进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网通办”。推动地方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 整合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监测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立项。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和资源平台整合利用,扩大基础信息开放力度,指导支持社会机构开展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的宏观统筹和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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