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完善“全类别、全链条、多渠道、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构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指导和帮助。
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机制。持续拓展“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和业态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途径。针对电子商务平台跨地域经营的特点,研究建设统一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系统,对接全国主要电子商务经营网站,实现知识产权权属在线确认和在线监管等功能。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完善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研究拓展建立覆盖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持续开展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加大代理监管案件信息公示力度,及时依法公开处罚决定书。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诚信建设。加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经营业务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知识产权部门名义或直接利用知识产权部门内部信息资源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监督机制。
加大对知识产权非正常申请打击力度。持续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建立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主体名录,推动各类知识产权业务非正常申请人信息的互通共享,研究在各类知识产权审查中关口前移、各环节全流程协同。针对反复恶意抢注他人商标、反复非正常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在商标审查、专利审批各环节协同快速处理。持续完善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认定标准。
为客观反映资产评估机构综合发展水平,引导机构做大做强,本着客观、科学、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省评协对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将评价指标修改为业务收入、评估师数量、机构内部管理、执业质量、行业贡献五项;为推动机构强化自主管理,增加了机构内部管理评价指标;按照行业党建要求,设立了机构党组织建设考核指标;在执业质量评价指标中明确了对行业发展有示范和促进作用的事项予以加分,同时,对行业贡献评价指标中加分项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并设定了项目加分上限,使评价工作更加客观合理。
为进一步完善会员管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保障资产评估机构人才的正常合理流动,修订后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执业会员转所管理办法(试行)》增加了原所在评估机构为拟转所评估师执业情况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书;协会对拟转入资产评估机构担任股东(合伙人)的资产评估师执业情况进行核实;明确规定资产评估师转所需签署相关事项承诺书,强化评估师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执业会员在转所过程中与执业机构之间的纠纷处理程序和条件,为处理资产评估师与执业机构之间的纠纷调处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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