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要求,为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司法评估有关工作,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现就推荐2020年入选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上年度入选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的矿业权评估机构仅需重新提交评估机构收费表(附件3);
(二)新增报名的矿业权评估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机构中执业的矿业权评估师不少于4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
2.在职的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含矿业权评估师)不少于5人;
3.近三年(2017、2018、2019年)承担并完成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中型以上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评估项目或司法领域评估项目各3个以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协会编码系统中编码报告30个以上;
4.矿业权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行业自律惩戒记录、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矿业权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师年检合格。
二、其他事项
(一)评估机构报名材料,一次性报送材料齐全并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为有效报名。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将直接推荐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入选名单库后,将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系统平台上予以公开,并将随机承担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评估业务。
(三)已入选名单库的矿业权评估机构不再承接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项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退出名单库申请,同时做好尚未完成的评估项目的善后工作。
(四)新增评估机构需提交材料(附件1-3),并按要求盖章、签字。评估机构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报名材料请于2020年5月25日前寄协会会员管理部,或通过电子邮件(PDF文件)发送至kuangpingxiehy@163.com。
联 系 人:葛 鹏 崔 佳
联系电话:010-683562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国土资源部物业中心六层
邮 编:100083
附件:1.报名申请函(格式)
2.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3.评估机构收费表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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