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精神,建设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体系,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提升会员服务质量。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章程》《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会决定对取得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进行重新登记入会工作,完成登记后,统一颁发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产资源储量评估专家证书,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市场业务,参加协会学习、培训、研究交流等各项活动,享受会员有关服务。
曾取得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愿加入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拥护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体系是一项具有开创性和探索性的工作。今后矿评协将研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监督管理;围绕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重点业务和行业自律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在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注重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展现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动态、成效与亮点,营造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舆论氛围。
为全面落实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研究修改《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保司起草)。
配合《矿产资源法》修订进程,同步开展配套法规修订工作,研究起草《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法规司会同矿业权司、勘查司、矿保司等起草)。
为加强海底电缆管道管理,统筹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和保护管理法律制度,研究修改《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海域海岛司起草)。
为了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研究修改《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地信司起草)。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研究修改《森林法实施条例》(林草局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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