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商标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6月15日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为加强商标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商标执法相关部门在处理、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时适用本标准。
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一般需要判断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
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
“红绿灯体系”是对新常态下会计准则及财务制度的实践应用,是财务管理的创新尝试,采用目视化看板,直观明了,既能应用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也可应用于某个业务环节,既能在制造型企业应用,也能用于商贸企业,如集团借鉴该体系开展了“各经营单位月度业绩看板”。在推广应用该体系时,有以下建议:
要求财务人员深入了解业务,掌握各业务环节的主要特点,明确主要关注指标。
可引入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根据实际反馈及经营变化,与各部门沟通,不断细化、优化指标,将预算管理落到实处,持续提升管理。
在运用过程中,要加强财务与业务结合,深入揭示预算执行偏差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充分发挥财务的决策支持作用。
将预算编制、“红绿灯”过程监控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充分发挥预算的导向作用。
通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以“红绿灯体系”为手段,结合精益管理、提质增效等工作,加强经营预测、过程管控及绩效考核,深化业财融合,提高企业决策支持、价值创造和风险管控能力,实现企业在新常态下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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