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招标人)的委托,对公安部第十二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主要部分征求供应商意见,具体如下:
一、 投标人资格标准(须同时满足):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专用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需具有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或经销资格;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2009-201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需求:详见技术需求附件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
四、公告期:2012年11月26日起至2012年11月29日止。
五、供应商意见回复方式:供应商如需对本项目提出意见,请于2012年11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文件传真至我公司,同时将意见电子文档发送至yuandong_mail@126.com。逾期送达的意见将不予接受。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编:100013
联系人:章培
联系电话:010-64489299
传真:010-64204400
技术需求指标
作者:政府采购 2012-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