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登记代理行业协会:
按照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聘用及工作规则〉的通知》(中估协发〔2012〕11号),拟于近期选聘中估协第五届行业专家。
一、选聘原则
(一)土地估价行业专家
1.续聘专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估价行业专家名单》(见附件1),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并填写《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估价行业专家候选人名单》(见附件3)。
2.新增专家候选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作为估价行业专家候选人(简称候选人)的推荐单位(简称推荐单位)。候选人须为中估协个人会员,每位候选人承担方向不超过两个。应向推荐单位提交《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专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推荐单位根据候选人申请的方向分类整理后,填写《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估价行业专家候选人名单》(见附件3)向中估协推荐新增候选人。中估协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评审认定后,向社会公布专家名单。
(二)登记代理行业专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和登记代理行业协会作为登记代理行业专家候选人(简称候选人)的推荐单位(简称推荐单位)。候选人应向推荐单位提交《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专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推荐单位整理后填写《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登记代理行业专家候选人名单》(见附件4)向中估协推荐候选人。中估协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评审认定后,向社会公布专家名单。
二、选聘要求
(一)估价行业专家
1.技术审裁特聘专家候选人
应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和职业道德,执业个人会员的诚信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其他社会不良记录;熟悉土地评估行业相关法规、规章和程序;愿意为土地评估行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条件。
2.继续教育师资专家候选人
应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高尚的职业道德,诚信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熟悉本领域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具有过硬的估价技术水平或行业相关知识水平,授课经历丰富及授课效果反映良好者优先。
3.行业自律仲裁专家候选人
应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高尚的职业道德,诚信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精通估价技术,能对因土地估价报告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违规情况进行判断,熟悉仲裁相关知识并了解本地区地价水平。公平、公正地对受理的申诉和争议情况进行仲裁。
4.行业公益援助专家候选人
应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高尚的职业道德,诚信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确权登记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实践经验且有较高行业影响力;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
对已在《中估协“西部援助计划”专家库名单》中的专家可直接转入土地估价行业公益援助专家库。
(二)登记代理行业专家候选人
应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高尚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熟悉本领域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在确权登记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实践经验。
三、推荐时间及方式
(一)估价行业专家
请各推荐单位于8月17日前将《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估价行业专家名单》的盖章扫描件及excel版(见附件1)、《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专家申请表》的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见附件2)、《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估价行业专家候选人名单》的盖章扫描件及excel版(见附件3)发送电子邮件至中估协。
(二)登记代理行业专家
请各推荐单位于8月17日前将《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专家申请表》的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见附件2)、《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登记代理行业专家候选人名单》的盖章扫描件及excel版(见附件4)发送电子邮件至中估协。
中估协将组织对候选专家进行评选,形成第五届行业专家名单,并颁发行业专家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王 琳 (010)66561587
刘泽超 (010)66560842
电子邮箱:wl@creva.sina.net
附件:
1.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估价行业专家名单
2.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专家申请表(模板)
3.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估价行业专家候选人名单(模板)
4.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登记代理行业专家候选人名单(模板)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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