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相应对中注协履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也提出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精神,推动事务所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执业质量,中注协起草了《关于加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律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8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业务监管部张馨艺
电话:010-8825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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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monit@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附件:
1.关于加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律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律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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