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申报中国(集成电路及信息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函》(知函〔2017〕85号)、《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产业领域的请示》(知发〔2020〕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要求,加快启动保护中心筹建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确保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到位,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鼓励企业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登记。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依法申请知识产权,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给予相关支持。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严格落实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加强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有效保护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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