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提出要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意见在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推广精益化施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方面,要求推动全产业链协同,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促进多专业协同,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建筑整体性;推进标准化设计,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以学校、医院、办公楼、酒店、住宅等为重点,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
在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方面,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完善集成化建筑部品,编制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新型建筑工业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相关技术要求以及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相关标准图集;推进型钢和混凝土构件以及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通用部件的工厂化生产,满足标准化设计选型要求;发展安全健康、环境友好、性能优良的新型建材,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
在推广精益化施工方面,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建筑全装修,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
意见明确,要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快应用大数据技术,推动传感器网络、低功耗广域网、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边缘计算、射频识别(RFID)及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工地的集成应用;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探索工程保险制度;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加大钢结构住宅在围护体系、材料性能、连接工艺等方面的联合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专业人才培育,培育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技能型产业工人;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制定评价标准,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督促各地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申报表单、咨询服务等公开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
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实行电子化管理试点,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逐步建立完善电子证照的制作、签发和信息归集业务流程,规范数据信息内容和证书样式,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切实提升建筑业政务服务质量。
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公开。优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事流程,提升办事便利度,加强对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强应对信息公开
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加快完善同疫情防控相关联的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管理和粪便收运处理等工作的流程规范,着眼保障城市整洁、守护公众安全,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全力巩固城市环卫疫情防控成果。
稳妥推进复工复产信息公开。及时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经验做法,公布现场防疫管理政策规定,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有序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企业和项目开复工。拓宽企业纾困政策措施解读发布渠道,跟踪了解企业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做好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抓好《条例》及配套制度贯彻落实。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严格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防范行政争议风险。进一步完善公开、宣传、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政务咨询、信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能力。研究修订供水、供气、供热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完善鼓励公众参与运行、监管工作的措施,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意见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实施范围。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按照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鼓励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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