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起草的《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或者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10月24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iaofasi@cnipa.gov.cn。
三、传真:(010)62083681
四、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地理标志保护规定”)。
附件:1.《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2.《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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