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回应社会各界对审计质量的关切,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1.对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批准则,即2023年1月1日起建立完成适合本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开始运行,自运行一年之内开始对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对于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批准则,即2024年1月1日起建立完成适合本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开始运行,自运行一年之内开始对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中长期合同,将全部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http://ly.creditchina.gov.cn),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分月统计、按季考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归集合同履约情况及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归集汇总和公示通报;对经提醒后仍达不到履约要求的进行约谈,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进一步提高履约水平。产运需三方应根据生产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将年度中长期合同细化分解到月,月度履约率应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约率不低于90%。经铁路部门确认运力的年度中长期合同,确实难以执行的,经产运需三方同意,可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汇总签约履约信息。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企业应及时登录中国煤炭市场网(www.cctd.com.cn)录入供需双方合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要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合同汇总工作,并及时送国家铁路集团衔接运力。配置铁路运力纳入重点监管的合同供应方要在2021年1月底前登录全国煤炭交易中心(www.ncexc.cn)录入合同,供需双方均要在线签订诚信履约承诺,没有签订履约承诺的一律不予确认。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要将最终确认的重点监管合同及时向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共享。 每月15日前要在线报送上月和年度累计合同履行情况,煤炭供应企业报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用煤企业报送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汇总单位要及时将履约情况共享给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未按期报送履约情况的合同,经提示仍不报送的视为未履行。加强铁路运力保障。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运力统筹,按要求及时做好运力衔接工作,加强合同审核,优先为有明确数量和价格机制的中长期合同配置运力。日常执行过程中,优先兑现中长期合同运力,为合同执行提供稳定可靠的物流保障。压实地方工作责任。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结合实际建立签订履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价值评估公司要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落实好中长期合同的各项要求,不得利用市场供需形势和行业优势地位签订不对等合同。大型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规范签约行为,增强履约践诺意识,主动承担保供稳价社会责任,促进全国煤炭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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