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根据产学研合作的通常情形,共分为三种: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高校方、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企业方、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双方共有或各自拥有,分别采用不同的知识产权处置模块,并进一步细分为7个指引。除该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等核心模块外,三种情形下协议的其他内容模块基本相同,包括合作内容、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技术指导、保密责任、争议解决等十几个模块,并重点对其中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进行了约定。《指引》作为原则性的指导,产学研各方在签订协议时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使用,除直接使用协议部分条款外,还可以将知识产权、保密等模块嵌入高校院所和企业原有协议范本使用。需要说明的是,针对实践中大多数国内产学研合作约定知识产权归企业独有或双方共有,较少归高校院所持有的现象,因此,在第一种知识产权归高校方的情形下,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经验,提供合作企业有权在一定期限内磋商转让或许可的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加快专利权评估技术商业化进程,使高校获得更高的知识产权价值收益,提升其转化。此外,在我国鼓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背景下,针对涉及职务发明的认定、奖励、收益等纠纷频发现状,以及我国产学研合作中常有学生参与的特色,设置职务发明奖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学生管理、数据管理、保密等特色条款,以提高学生管理和权益保障意识,做好知识产权交易保密措施,提升科研人员知识产权评估转化积极性。要积极同宣传部门沟通汇报,协调主流媒体推出一系列权威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要在局管媒体开辟专栏,组织业内专家,进行系列解读。要抓好全系统的宣传,指导各地方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进党校、进基层、进学校、进企业。要借助各种国际会议和活动,做好对外宣传解读,进一步树立我国重视知识产权、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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