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及时准确反映全国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 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对各调查总队、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统计调查资料的要求。统计调查内容包含各级政府 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主要农业统计指标。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可以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但应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的调查统计范围,包括全部农业生产经营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业生产活动单位。军委系统的农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四)对 于种植业的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畜牧业的猪、牛、羊和家禽,国家实行以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并对生猪调查大县实行以县为总体的抽样调查。农业生产条件、热带 农作物、园林作物、设施农业、其他畜禽等生产统计报表为全面统计报表制度,调查方法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自行确定。林业和渔业报表资料分别来自林业和渔业部门 统计,调查统计方法由有关部门自行确定。
(五)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按工作分工要求,分别负责依照本制度统一规定的统计调查范围和指标口径填报本制度内的各类报表。
(六)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级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七)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作者:统治局 201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