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构。国家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承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4号公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申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范围。对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开展安全审查: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外国投资者不清楚其投资是否在安全审查范围内,可就具体项目情况咨询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联系方式参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4号公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申报机制。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在实施投资前主动申报属于审查范围的投资。对于应报未报的外商投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有权要求限期申报。有关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社会公众等也可向工作机制办公室提出审查建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程序和时限。安全审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初步审查,在收到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启动安全审查。第二阶段是一般审查,在启动审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审查的决定,或按程序进入下一阶段审查。第三阶段是为期60个工作日的特别审查,这一阶段不是每个项目的必经程序,只有未通过一般审查的项目才会进入特别审查;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特别审查时限;特别审查结束后将出具审查决定。审查期间,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决定执行。对于通过安全审查的,可实施投资;对于附条件通过审查的,应当按照附加条件实施投资;对于禁止投资的,不得实施投资。违规惩戒。对于拒不申报、弄虚作假、不执行附加条件等违规行为,可责令当事人限期处分股权或者资产,亦可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2020年,价格认定系统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关怀指导下,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掌握全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软件评估公司推广应用真实情况,了解各地在平台应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和短板,谋划2021年推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举措,省中心联合北大软件公司的技术人员,于2020年11月16日至27日,采取“解剖麻雀”“对症下药”方式,(省直管县级市)等市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和技术指导。听取了基层对2021年全省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期间,调研组重点了解各市基层价格认定机构在平台建设、资源共享、部门协同等方面开展的工作经验。对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基础工作扎实、有亮点、有创新的地市进行了肯定,对已实现三涉案件线上提请、业务办理、价格认定结论送达等各环节、全流程线上办理的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兴县提出表扬。对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进展滞后的单位提出了工作推进要求,价格评估、进行了一对一的技术指导。强调各市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各项价格认定工作与平台应用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新时代价格认定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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