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价格矛盾,处理价格争议,是新时期发展和改革部门履行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既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也是当前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建立起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范高效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机制,畅通调解渠道,创新调解方式,走出了一条协调价格矛盾的新路子,开辟了一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天地。多措并举强保障,真抓实干促规范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在委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建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室,购置了办公设备,工作经费全部财政拨款,有力地保障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及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价格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列为全市市域治理创新项目。制定了《发展改革委价格争议联合调解机制实施方案》,成立以发展改革委主任为组长的价格争议联合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统一调度指挥,集中力量办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迈上“快车道”,近期,省市价格认定局、省市税务局财行处联合召开专家评审会,讨论通过省市区存量非住宅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修正因素及其修正系数。会上,市价格认定局牵头介绍了调研起草情况、修正体系主要内容、前期实证应用情况。与会专家就非住宅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涉及的修正因素及其修正系数逐一过堂讨论,提出建议意见。总体认为,该修正体系衔接了新出台的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基本符合市区存量非住宅房交易习惯,体现了公平公正核定计税价格的价值导向,既有利于规范现行存量非住宅房交易计税价格个案评估行为,也有利于推进存量非住宅房标准房基准价格上线工作,实现存量住房、存量非住宅房并线管理,统一由省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自动评估、即时核定计税价格,减轻纳税人交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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