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是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科学合理用地的重要支撑。各地土地评估公司、地价评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对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细化操作程序,应用科学方法和先进技术,借助专业力量,规范开展节地评价,推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对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地评价严格把关。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地评价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用地功能分区和规模。“十四五”时期,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总结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经验,对委托省级政府管理的国家公园,探索以地方为主、中央监管的总体路径。建立自然资源权利体系,推动国有森林、草原、农用地有偿使用改革取得进展。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土地等方面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 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以地球系统科学和自然资源科学为理论基础,以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以地下资源层、地表基质层、地表覆盖层和管理层为基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系统开展全国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查清我国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真实状况,揭示自然资源要素相互关系和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全面推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按照突出安全功能、生态功能,兼顾景观的次序,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注重生态系统的水平衡,特别是降雨量、地下水和水蒸发之间关系,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通过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生态保护补偿标准,鼓励探索有效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生态产品供给的政策措施、产权安排和运作模式。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加大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力度。 加强国土空间科学管控。立足我国自然地理格局,编制并实施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同时,为长远发展预留空间,按照科学、简明、可操作的原则调整优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管控规则。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其他区域,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对铀矿、油气等特殊矿产勘查开发活动实施差别化管控政策。对生态红线以外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按相关法律和规划明确管控规则。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强化监管和执法督察。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以国土三调摸清耕地资源家底,从自然地理格局、土壤条件等角度制定新的耕地质量评价标准。进一步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科学确定土地分类标准,减少地类内部交叉,既加强农用地向建设用地转化的用途管制措施,也加强农用地内部耕地向林地、园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转化的用途管制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粮田非粮化”。继续盘活存量,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倾斜,提高各类行业用地的节约集约标准,推进土地复合利用,深化土地计划、审批等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发挥水资源价格调节功能,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 提高海洋资源、矿产资源评估开发保护水平。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海洋资源,编制实施海岸带保护和开发规划,健全海洋牧场建设标准,开展潮流能并网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示范,实施深海矿产开发重大科技专项。继续开展“蓝色海湾”工程,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海洋氧气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矿业节约集约技术规范标准体系,完善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油气区块退出机制,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大对油气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 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机制。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和税费政策,加大对节地、节水、节能、节矿的经济调节作用。 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有机衔接,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因地制宜推动工业生产过程协同处理生活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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