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理解和把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内涵,经济体系是指由社会经济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有机经济系统。把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理念和模式贯穿到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层面和领域,并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就构建形成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意见》阐明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基本要求、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重点任务,清晰地界定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内涵。《意见》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如果用一句话解释,我们可以这样简单地理解: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就是通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贯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形成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能源低碳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有人在理解这一体系时,可能会对绿色发展概念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有必要做点概念解释工作。我们在中央的文件或重大规划中有时会看到绿色低碳循环三个发展一起提,比如本《意见》,但有时只单讲绿色发展,比如新发展理念。那么,这两种语境下的绿色发展概念是不是一回事呢?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分清绿色发展概念的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绿色发展是指以环境友好型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和模式,主要是解决发展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问题。由于绿色发展具有很强的通俗性和形象性,后来逐渐形成了覆盖循环、低碳发展的广义绿色发展概念。我们可以这样把握:当绿色低碳循环一起出现时绿色发展就是狭义的概念,单独使用时更多地是涵盖了狭义的绿色发展和循环、低碳发展三重含义的广义绿色发展概念。广义的绿色发展是指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能源低碳型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和模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其实质是现代化国家建设的路径选择问题。统筹协调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是工业化大生产以来困扰人类发展的一个大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道路就是“先污染后治理”、“先发展后保护”的发展过程。西方国家在工业化后期开展的环境治理实践证明,单纯的末端治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从生产和生活的源头入手,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是国际社会在反思西方传统工业化发展道路后形成的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气候相协调的发展方式。虽然这些理念和模式最早诞生于西方国家的探索实践中,但对制造业大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际上是不完整不彻底的。我国在人均GDP刚刚跨入一万美元门槛的时候就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既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迫切需要,也体现了我们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展现大国担当的决心和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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