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解决用地问题是关键,推进农村产业兴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解决用地问题是关键。调查发现,农村用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村镇规划未落实乡村振兴要求,规划实效性不足。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写入党章,意味着对农业农村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而现有多数村镇规划编制未能衔接乡村振兴要求,未从乡村振兴角度确定建设用地规模,未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造成农业农村发展与用地矛盾凸显。 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利用计划重城轻乡,用地保障不足。由于缺少农业发展土地资源的专项规划,各地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评估利用计划偏重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对农业农村发展土地资源支持力度极为有限。农业农村历史遗留用地情况复杂,村集体现有存量用地少,造成用地统筹难。 社会资本的进入往往对规模化用地产生不利影响。个别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后,对农村土地的使用非农化,土地承包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平衡被打破,土地流转难度加大,影响规模化用地。 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优惠政策和配套制度滞后。随着农业加工业发展及农业功能的不断扩展,现行农用地政策和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需要,需要新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予以保障。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落实乡村振兴要求,完善村镇规划体系。根据乡村振兴发展实际需要,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新要求,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庄布局,加快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 加强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支持力度。充分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助农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 简化设施农用地报备手续。为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各地要贯彻落实有关精神,让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农业用地合法化,进一步简化设施农业用地报备手续;同时,要依法依规加大对假借设施农业用地之名搞农地非农化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假设施农业用地之名行房地产之实的情况在农村发生。 创新政策、优化管理,因地制宜、适度拓展土地使用功能。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依托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三资”平台等公开平台,引入投资经营主体,推动农村配套设施改善、物业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有序利用现有耕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例如在田间搭建小木屋供游客居住,屋下地面种植喜阴药材、花卉等作物的复合利用土地,仍按耕地管理。允许本地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以建设改造民宿等方式依法从事乡村旅游经营,从根本上解决民宿发展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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