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泛的公众咨询期之后,IVSC发布了一份新的指导说明(GN 17),“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的估价”。GN 17为估算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时适用的国际公认原则提供了指导,并将在未来12个月内,随着更多部分完工的建筑投入市场,将有助于审计师和投资者。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修改,要求各实体披露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这突出了这种指导的必要性。在整个欧洲和亚洲,有证据表明,用于估算价值的方法和原则存在很大差异,尽管指导说明最初的构想是为了解决财务报告中对部分完工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房地产评估,厂房评估,土地评估,房屋评估的需要,根据在风险敞口期间收到的评论意见,对其进行了扩展,还包括了并购和贷款担保等其他目的的估值。
国际估价标准委员会主席克里斯•索恩评论道:
“鉴于在未来12个月内评估不良项目的需求预计会增加,本指导说明的发布是及时的。部分完工的建筑物将更频繁地进入市场,因此,这些场地的估价将是至关重要的。这一指导原则在欧洲和亚洲尤其受欢迎,在这些国家,财务报表在对在建房地产进行估价方面没有很强的一致性,而且自经济衰退以来,我们看到了一些基于已发生成本和预计利润的理论分摊的相当奇怪的方法。
鈥淏通过对部分完工房地产估价的透明度和一致性,本指南将为该行业树立一个基准,有助于恢复投资界的信心,促进全球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
-请访问IVSC网站www.IVSC.org获取指导说明(pdf)。请注意,本指南已被2011年7月发布的IVS 233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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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SC是一家在美国注册成立的非盈利组织,其治理结构包括两个独立的技术委员会——国际估值标准委员会和国际估值专业委员会——以及一个负责IVSC整体战略方向和融资的全球受托委员会。IVSC与国家专业估价机构、估价使用者和编制者、政府、监管机构和学术机构合作,所有这些机构都可以成为IVSC的成员,并在就IVSC工作的议程决定和优先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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