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办理资质登记证书
和专业人员登记证书延期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评估分会成立以来,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陆续为会员单位、评估公司、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事务所办理了价格评估机构、无形资产评估、固定资产评估等资质登记证书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登记证书(以下简称延期)。第一批登记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便于会员单位及时高效的办理延期,现就申请办理延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会员;
2、已取得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办理的价格评估机构
资质登记证书;
3、已取得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办理的价格鉴证师或
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登记证书。
二、申请办理延期时间
在机构和人员登记证书有效期满2个月前可提出申请。
三、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办理延期的情况说明;
2.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上年度报告书(内容选择公开);
4.价格评估机构执业登记表;
5.价格鉴证师执业登记表;
6.价格评估专业人员执业登记表;
7.由评估分会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登记证书、价格鉴证师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登记证书原件。
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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