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监测和信用监管,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数据的统计分析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公开机制,引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资产会计核算,规范管理知识产权资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专利转让、专利评估许可实施合同备案的信息汇集和统计发布。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联盟类组织治理工作,分类施策,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健全知识产权运营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大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信用监督力度。依规遏制明显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行为,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严格交易标的和交易方背景审核,坚决堵住非法交易牟利的通道。规范运行,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管理,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于批设或推荐申报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负责日常监督工作,规范信息发布与融资投资服务行为,防范各类风险,强化运行情况监测,完善统筹协调。要统筹用好现有资源,节约使用财政资金,避免重复投入、重复建设,特别是新建大而全的信息化运营平台。明确区域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定位,突出区域运营中心的地方服务功能,增强产业运营中心的行业特色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全面的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名称和运行,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原则上不跨区域设立分平台、分中心、工作站等分支机构,如确需设立,应由主管单位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设立。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的联动机制,引导相关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对科技成果潜在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发展前景等进行商业化评价,通过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优化信用评价模型等,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融资支持。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在知识产权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前提下,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加快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改革,引导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提早介入研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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